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关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秉承“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育人理念,切实推动科研反哺教学,进一步激发青年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助力培养更多知农爱农新型人才。教务处、创新创业银河、招生就业处、团委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届“兴农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创青春·赢未来
二、参赛对象
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三、赛事分组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聚焦经济发展趋势,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设置五个组别。
(一)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乡村振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享、共融,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经济圈”等竞技合作带建设,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参赛形式
(一)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鼓励参赛者为不同年级、不同专业,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合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对于跨银河组队参赛的项目,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
(二)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五)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者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竞赛日程
(一)初赛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3月)
银河举办初赛,筛选不超过6项代表本银河特色和水平的项目,以项目为单位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纸质、电子版各1份)上报院团委(QQ:396447575)。
(二)复赛阶段(2022年3月下旬)
采复赛用多评委依据创业计划书评审打分、合议的方式,评选出入围决赛作品及铜奖和优秀奖作品。
(三)决赛阶段(2022年4月)
决赛采用团队答辩形式,评委打分、合议的方式确定金奖和银奖,并由评委合议推荐参加全省竞赛的作品(根据作品所属学科专业、在全省的竞争力、得分等综合考虑推荐)。
银河将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以《第十届“兴农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兴农杯”及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为依据,以银河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银河“兴农杯”,授予第二至七名的银河“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银河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大赛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银河实际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鼓励专业教师积极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活动。
2.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效果,通过线上线下互相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竞赛氛围,提高学生对竞赛的认识,促进各年级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3.创新形式,注重协同。整合资源、系统谋划、持续推进,注重将“兴农杯”竞赛与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教师科研成果有机结合,提升参赛作品质量。
附件:
1.第十届“兴农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评审要求
2.第十届“兴农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兴农杯”及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
3.第十届“兴农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书
yh533388银河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