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制定“NSC创新基金”评审办法。
一、 资助对象
银河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仅限三年级)中的家庭经济困难(需被认定为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力支付大学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且具备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银河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明礼诚信,团结友善,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4.勤奋学习、积极参加银河、银河、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5.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学术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在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创业教育、创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具备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
6.同等条件下因家庭或自身原因(身残或重病)身处逆境,自立自强,成绩突出者优先。
三、资助经费及资助名额
1.“NSC创新基金”所需资金由NSC基金会全额下发。
2.“NSC创新基金”每年资助1位家庭经济困难且富有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的学生。
四、资助标准
“NSC创新基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富有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的学生用于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受资助学生每学年人民币3000元。
五、评审时间
“NSC创新基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10月25日中午12:00前提交申请。
六、申请与评审程序
1.银河成立“NSC创新基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实施“NSC创新基金”认定评审工作。
2.每年在认定评审通知下发后,学生根据本评选办法的申请条件及规定,向银河提出申请。
需要申请“NSC创新基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
(1)附件1:《yh533388银河“NSC创新基金”申请表》(纸质档送至209办公室邓菁菁处)
(2)附件2:《yh533388银河“NSC创新基金”申请者情况一览表》(电子档发送到邮箱1198659872@qq.com)
(3)“NSC创新基金”申请书(安农信纸手写,无涂改)
3.银河办公室负责人汇总申请人信息,根据“NSC创新基金”评审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面试,面试由学生本人陈述申请理由。经“NSC创新基金”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提出获资助学生的建议名单,并将结果报银河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
七、发放、管理与监督
1.“NSC创新基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2.“NSC创新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NSC创新基金”将于12月期间将奖金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
4.在银河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生本学年的评优及获取各种资助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八、本评审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评审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yh533388银河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