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制定“NSC创新基金”评审办法。
一、 资助对象
银河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仅限三年级)中的家庭经济困难(需被认定为2020-2021学年贫困生),无力支付大学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且具备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银河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明礼诚信,团结友善,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4、勤奋学习、积极参加银河、银河、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5、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学术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在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创业教育、创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具备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
6、同等条件下因家庭或自身原因(身残或重病)身处逆境,自立自强,成绩突出者优先。
三、资助经费及资助名额
1、“NSC创新基金”所需资金由NSC基金会全额下发。
2、“NSC创新基金”每年资助1位家庭经济困难且富有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的学生。
四、资助标准
“NSC创新基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富有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的学生用于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受资助学生每学年人民币3000元。
五、评审时间
“NSC创新基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11月24日中午12:00前提交申请,11月下旬评审。
六、申请与评审程序
1、银河成立“NSC创新基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实施“NSC创新基金”认定评审工作。
2、每年在认定评审通知下发后,学生根据本评选办法的申请条件及规定,向银河提出申请。
需要申请“NSC创新基金”的贫困生需提交:
(1)附件1:《yh533388银河“NSC创新基金”申请表》
(2)附件2:《yh533388银河“NSC创新基金”申请者情况一览表》
(3)“NSC创新基金”申请书(安农信纸手写)
3、银河办公室负责人汇总申请人信息,根据“NSC创新基金”评审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面试,面试由学生本人陈述申请理由,重点阐述自身家庭贫困程度以及创新方面的成果。经“NSC创新基金”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提出获资助学生的建议名单,并将结果报银河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
4、“NSC创新基金”获得者占用班级或专业的贫困生指标。
七、发放、管理与监督
1、“NSC创新基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2、“NSC创新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NSC创新基金”将于12月期间将奖金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
4、在银河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生本学年的评优及获取各种资助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八、本评审办法由银河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评审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yh533388银河党委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