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银河、部,校直各单位:
为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有关规定的成果,深入推进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3〕148号)要求,现就银河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退范围
全校在编的干部、教师、职工。已经参加过清卡活动的校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审计干部除外。
二、清退对象
此次清退的对象是银河工作人员收受的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过程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人员的会员卡除外。
三、组织实施
银河工作人员自行清退收受的会员卡。2013年9月8日前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作出《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附件1);各单位填写《单位会员卡零持有报告》(附件2)和《会员卡专项清理活动参加人员登记表》(附件3),于9月11日前报送校纪委。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所有在编的教职工,确保清退范围内的人员不漏一人。
全校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退活动是组织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准确掌握有关要求,自觉参加,全面清退,按时报告,实现自我净化和自我提高。
附件:1.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2.单位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3.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参加人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安徽农业大学委员会 安徽农业大学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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