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各毕业班级:
根据《关于评选上报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银河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4〕1号)精神和《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09〕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银河2014年应届毕业生中开展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本次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09〕19号)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评选比例
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推荐比例:本科生3%。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本科生9%。(指标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请各专业在2月24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上交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四、上交材料
附件3(《2014年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册范例》)、附件4(《2014年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范例》)、附件5(《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以专业为单位发送电子档至634142557@qq.com;附件5(《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纸质档,由班主任签字后交至院417办公室陈枫老师处。
四、具体要求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要求、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2:2014年yh533388银河双优生指标分配表
附件3:2014年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册范例
附件4:2014年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范例
附件5: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yh533388银河党委
二○一四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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